最近几天,今年冬季以来最强寒潮来袭,相信许多朋友或多或少都感受到了寒气入骨的滋味。然而比大家可能更早感受到“寒意”的则是互联网行业从业者,近来太平洋两岸的互联网企业俨然已经出现了裁员潮,而这一切的背后则是糟糕的财务报表。纵观各大互联网企业的财报不难发现,“同比减少”、“放缓”或“承压‘,几乎成为各家广告业务的共同关键词。



市场环境不好、广告业务不好做,这已经是当下整个互联网行业的事实。在数字广告业的寒冬里,为了更好的卖广告,“摇一摇”开屏广告这一让几乎所有手机用户都深恶痛绝的玩法,也开始大行其道。



面对用户的大量投诉,中国信通院、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华为、OPPO、vivo、小米、阿里巴巴等企业,共同制定了《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7部分:欺骗误导强迫行为》,其中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“摇一摇”等方式,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。



毫无疑问,开屏广告绝对称得上手机用户最反感的广告形式之一。原因无它,我们每一次打开APP都不可避免的会看到,但又不可能不使用相关APP。而为了让广告效果达到最佳,开发者在开屏广告使用的招数更是数不胜数,例如将弹窗信息标识近于无形、关闭按钮小如蝼蚁、页面伪装瞒天过海、诱导点击暗度陈仓,也使得一大批用户被迫练就了“火眼金睛”。



然而在开屏广告的“跳过”按钮上雕花这一操作,随着2021年夏季工信部开展针对APP开屏弹窗骚扰用户的整治活动而告一段落。《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 》(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0号)的问世,更是让传统的开屏广告模式走向了衰落。与此同时,为了从技术上解决开屏广告的相关问题," 李跳跳 " 这类能够自动跳过启动页广告的工具也大受欢迎。



彼时,根据腾讯与字节跳动两大广告巨头的统计数据显示,在这一专项整治后,开屏广告的用户点击率明显降低,平均开屏点击率已降至1%-2%左右,平均eCPM(千次展示收入)更是下降了80%-90%。可问题就来了,如果开屏广告的效果不断下降,开发者的广告收入自然也会随之下跌,毕竟广告主投广告是为了转化用户,而足够的曝光量才是一切的基础。



为了继续让用户“仔细看”开屏广告,借助“摇一摇”打开广告这个方法,在某个鬼才产品经理的脑袋中诞生了。作为随机交友功能的触发机制,摇一摇这个功能早已随着微信走入了数以亿计国内网民的心智。



通过摇一摇来实现广告跳转的原理其实并不简单,是借助智能手机标配的陀螺仪(角速度传感器)和加速度传感器来实现的。陀螺仪用于测量手机的旋转和偏转,加速度传感器则可以识别手机在任何方向上所发生的任何物理移动。



与此同时,目前iOS与Android对于APP访问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的权限申请都极为宽松,然而谷歌和苹果都没有想到的是,中国开发者居然能够将开屏广告与这类传感器联系在一起。当然,谷歌和苹果其实对“摇一摇”广告几乎毫无办法,毕竟有太多功能的实现都需要依托于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,严控相关权限反而会伤及无辜。



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迭代,如今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都有着极高的灵敏度。别看“摇一摇”广告名为“摇一摇”,但实际上并不需要用户真的摇动手机才能触发,在相当多用户的反馈中,自己明明在持握手机时没有动作,却会触发跳转。这是因为开发者只需将陀螺仪和加速度传感器的敏感度拉到最高,那么用户一个极其微小的动作,都可以被系统认为是外力让手机发生了姿态变化。



显而易见,经过了产品思维的迭代后,APP的开屏广告反而变得更有杀伤力了。原本大家找到了“跳过”按钮是真的能够跳过开屏广告,可到了“摇一摇”时代,试图点击跳过的时候反而会因为动作变化,导致系统认为这一行为是在“摇一摇”,直接让广告的打开率不降反升。



因此在去年的时候,“摇一摇”广告还基本只会出现在大厂的APP中,可如今这一模式基本已经成为了APP的标配。



当初能跳过的开屏广告都已经让用户很不满意了,现在这类十有八九跳不过的开屏广告,自然更是让用户沸反盈天。而此次信通院提出的标准,则恰好打在了“摇一摇”广告的七寸上。这一标准提出“摇一摇”动作的设备加速度应不小于15m/s²、转动角度不小于35°,操作时间不少于3s等一系列参考数值。



连续3秒摇动手机超过35°、且加速度在15m/s²以上,这一组数字描述的才是大家固有认知里的“摇一摇”,才真正符合摇动的概念。显而易见,在有了这一标准后,“摇一摇”广告再也不能肆无忌惮地让用户看广告了。不过反过来说,花费额外动作“摇一摇”才打开的广告,不就代表着用户对广告确实非常感兴趣吗。



只能说,当通过隐藏跳过按钮强迫用户看广告或误触,以及不能再用极高灵敏度的“摇一摇”来让用户被动打开广告后,如今留给开发者的空间已经不大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