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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12日消息,据中国执行信息网公告,贾跃亭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,全部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,由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。

  据了解,贾跃亭今年被判向平安证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4.62亿元及利息415万元;同时向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,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,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,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,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为909.9万元;并且向平安证券支付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42.6万元,律师费人民币256万元。但全部未履行。

  据了解平安证券为乐视网2010年上市时的保荐人与主承销商。

  据不完全统计,上市7年多的时间里,贾跃亭共办理34笔股权质押,涉及的券商有12家,其中就有平安证券。而乐视网2017年三季报显示,截止三季末,贾跃亭持有的10.24亿股乐视网股份中10.2亿股已经进行质押融资,质押比例达到99.6%。

  同时媒体报道称, 贾跃亭还首次被某地法院出具“限制消费令“。法令规定,贾跃亭今后不得进行乘坐飞机、G字头动车组到前往星级以上酒店、购买不动产到旅游、度假等消费行为。法令显示,事件源起贾跃亭与华福证券的争执。今年9月4日,华福证券申请贾跃亭公正债权文书,而贾跃亭至今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。

  据澎湃报道,这不是贾跃亭首次尝到成为“老赖”的滋味,今年9月,乐视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和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就已经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。

  其中,乐视控股(北京)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案件有两起,案号分别是,(2017)津02执409号和(2017)津02执325号,执行法院均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,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给付5008.7125万元和5716.4716万元,合计约1.07亿元。

  乐视移动智能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所涉及的案号为(2017)津02执325号,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给付5716.4716万元,同样,乐视移动也全部未履行,且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。

  12月4日,方正证券要求乐视两位高管提前回购还债,涉及1.8亿元。(易科)

  

被判支付近5亿元没还,贾跃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